一、不使用部分撤销制度简介
从2023年6月12日起,阿根廷商标专利局或正式适用商标因不使用而被部分撤销的制度。这对商标权利持有人来说是一个重大变化,并将对商标布局战略产生显著影响。
大约五年前,阿根廷在新的《商标法》中引入了对商标提起部分撤销申请制度。日前,五年的宽限期已经结束,阿根廷商标专利局将在之后的不使用撤销案件中适用部分撤销制度。
部分撤销制度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若商标权利人在多个类别上注册了商标,但是在商标注册之后5年内只在某个类别上使用了注册商标,而并未在所有注册的类别上使用注册商标,那么相应的利害关系人可就商标权利人未使用的类别提出撤销申请,请求阿根廷商标局撤销商标权利人在未使用类别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若商标权利人仅在某一个类别上注册了商标,但是在商标注册之后5年内只在指定保护的部分商品/服务上使用了注册商标,而并未在指定保护的所有商品/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那么相应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商标权利人未使用的部分商品/服务上提出撤销申请,请求阿根廷商标局撤销商标权利人在未使用的部分商品/服务上的商标专用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商标权利人实际使用了的部分,任何人无权提出撤销,商标权利人对该部分商品/服务仍然享有专用权,商标在此范围内继续有效。
二、防御性商标可以被撤销
在阿根廷商标史上,可以注册“防御性商标”,这些防御性商标是在未使用的其他类别上注册的,不一定与企业使用的核心类别有关。在这种情况之下,只要企业在任何一个类别的商品/服务上使用了注册商标,就满足了使用的要求而无法被撤销。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所有的45个类别或多个类别中注册了他们的商标,但是却仅仅在某一个类别的商品/服务上实际使用了商标,而其他人也无法将其未使用的商标撤销。
根据《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阿根廷确实为驰名商标提供了额外保护。但是,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必须由联邦法官在具体案件中予以确定。这无疑很难实现且代价高昂。因此,作为对驰名商标的额外保护,这些“防御性商标”的存在似乎是公平合理的。然而,对于那些并不驰名的商标而言,允许注册防御性商标是不公平的。例如: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如果某个公司在所有类别上都注册了商标,那么对于另一个核心业务不同但是与其同时存在于某个国家的公司而言,便无法就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图样进入阿根廷市场,从而不得不使用其他的替代商标。
在部分撤销制度之下,这些防御性商标将可以被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三、对使用行为的认定
撤销行为的主要和基本构成要素是对使用/未使用的证明。举证责任主要由被申请人承担,其需要证明已经在阿根廷使用了注册商标。
因此,值得注意的是,建议商标权利人每年至少收集和保存一次商标使用证据。还建议保留发布的任何商标广告的复印件。同时,所有的使用证据都要注明日期,确保可靠性及可核查性。
此外,在阿根廷,根据判例法,商标权利人只要就商标的显著性部分进行了使用就足以证明其使用了商标,并不要求商标权利人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一模一样。因此,若商标权利人实际使用的是略有变化的商标,依然可以对撤销申请提出抗辩。但是,还是建议商标权利人及时就更新之后的商标进行注册,避免出现商标权利不稳定的情况。
四、商标权利人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时的应对措施
如果商标尚未在阿根廷使用,且商标所有人或被许可人尚未准备好开始使用,目前稳固权利的最佳方式是在被提出撤销申请之前注册一个略有不同的商标。因为,对商标提出5年不使用撤销申请,都是单独的申请,不能在一个撤销申请中提出撤销多个商标。因此,企业注册的商标越多,对撤销申请人来说费用就越昂贵。尽管这一策略并非无懈可击,但它仍然是最好的替代方案。
综上所述,阿根廷不使用部分撤销制度凸显了使用和保护商标的重要性。这一新的法律补救措施将为企业在寻求进入阿根廷市场时撤销未使用的商标提供一个强大的工具,但也有其他保护未使用商标的策略,如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许可、使用商标或者注册略有不同的商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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