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苏丹合作机构最新消息称,南苏丹知识产权部近期允许商标权利人申请商标“保留程序”(Reservation process)。这一程序的重新引入使商标权利人能够通过“保留”他们的商标来保护他们宝贵的知识产权,此举旨在防止新法律生效后第三方注册类似商标,保护商标的唯一性和排他性。
背景介绍
自2011年南苏丹获得独立以来,一直没有注册商标保护。在苏丹获得的商标注册在南苏丹无效,即使它们是在南苏丹独立之前获得的。南苏丹司法部于2014年根据1969年第8号《苏丹商标法》(“苏丹法案”)开始接受商标申请,但此后一直停止。南苏丹的《2015年知识产权法案》已提交议会,但至今尚未通过成为法律。2023年南苏丹司法部通过了MTN集团(移动通信公司)“保留”其商标权利的申请,此后南苏丹司法部将对申请“保留程序”的商标根据个案情况确认是否受理。
保留程序
商标权利人可以立即开始申请保留。尽管只有在《2015年知识产权法案》生效后才能完成该商标的正式注册,但保留程序确保了该商标在该部数据库中的权利。官方将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保留申请副本,即使在法律通过的等待期内,也会加强对商标的保护。
保留程序需要将保留的商标清单与商标备案详情一起提交给司法部,而司法部将在对商标和申请人进行全面可用性搜索并提出建议后,考虑是否可以保留商标,并履行商标保留手续。如果得到副部长或部长的批准,该部将共享通常如下所示的要求清单:
1.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和法律状态,商标图样,指定保护的商品/服务(需同国内外注册证书上信息相同)。
2.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POA)。
3.有效的国内或国外注证及英文翻译,需有相同的申请人详细信息。
4.申请人公司注册证书副本以及英文翻译。
提醒事项
1.虽然南苏丹司法部2023年重新引入了保留程序,但该制度尚未成熟,且审查员在适应新的系统时仍可能面临各种挑战或在审查过程中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商标权利人在申请保留程序时需要有一定心理预期并积极配合官方的要求。
2.在《2015年知识产权法案》生效后,权利人仍需要重新申请商标注册程序。
3.目前实行的保留程序作为《2015年知识产权法案》生效前的过渡程序,并不能保证新法生效后权利人可以此保留商标优先权日期。
4.在南苏丹法律和数据系统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无法保证已申请“保留程序”的商标权利能成功阻碍其他人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权利人此后仍需要主动关注并积极监测。
资料整理来源:www.saba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