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在Thaler诉 Perlmutter(民事诉讼编号 22-1564)一案中作出的简易判决确认了美国版权局拒绝原告Stephen Thaler的版权注册申请的决定。
该裁决于2023年8月18日做出,是美国联邦法院首次裁定完全由人工智能 (AI) 创作的作品不符合版权保护资格。
计算机科学家塞勒先生开发了一种生成式人工智能程序,他称之为“Creativity Machine(创造力机器)”。 他提交了一份名为“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的视觉艺术作品的注册申请,将“Creativity Machine(创造力机器)”确定为该作品的唯一作者,并将其描述为“由机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算法自主创建”。
塞勒先生没有指出他自己或任何其他人类作者的任何贡献,并声称基于他对创造力机器的所有权,作为“work for hire(雇佣作品)”拥有该艺术品的版权。 通过以这种方式提出申请,塞勒先生实际上是在要求版权局决定一项作品是否可以在没有任何人类作者身份的情况下获得版权保护。
版权局拒绝了塞勒先生的申请,因为该作品缺乏人类作者身份,而这是版权性的要求。 在请求该版权局复审未果后,泰勒先生向联邦法院提出了上诉。 法院面临的唯一问题是“计算机自主生成的作品在创作时是否受到版权法的保护”。
法院同意版权局的观点。 现行版权法要求“作者身份的原创作品”,尽管版权法中没有明确将“作者”和“作者身份”定义为仅限于人类,但法院一直如此解释“作者”和“作者身份”。 例如,在早期涉及摄影等新技术的案件中,法院发现人类作者在使用技术来实现其想法时总是发挥一定程度的创造力。
该决定不是最终决定。 泰勒先生已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鉴于塞勒先生对该问题的界定,该决定并未涉及在人工智能的帮助下创作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所需的人类作者数量,因此该问题需要在未来的案件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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