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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 指南

指南

申请条件
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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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贷款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川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会计、纳税、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贷款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必须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知识产权权属证书;

(二)知识产权权属证书处于法定有效期限内,按时缴纳年费等相关费用,或者已办理相关权利续展手续;

(三)授予知识产权权属证书的项目处于实施阶段,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双方当事人约定质押的知识产权剩余有效期或保护期要长于贷款期限,知识产权的剩余有效期或保护期一般不少于4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一)出质人非知识产权权属证书所记载的知识产权人或者非全部知识产权人;

(二)假冒知识产权行为的;

(三)知识产权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四)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五)知识产权已质押的;

(六)其他不具备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情形。